2021年青島農業(yè)大學海都學院專升本招生簡章

瀏覽次數:次 發(fā)布時間:2021-05-05

青島農業(yè)大學海都學院是2021年山東招生院校之一。青島農業(yè)大學海都學院2021年招生簡章如下:

靠前章總則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、《關于做好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學校招生實際情況,制定本章程。

靠前條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青島農業(yè)大學海都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向本科推進。

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競爭、公平選拔、公開程序、綜合評估、綜合評價、擇優(yōu)錄取”的原則。

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機關、社會媒體、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。

第二章學校概況

第四條學校全稱:青島農業(yè)大學海都學院學校代碼:13997

第五條學校地址:山東省萊陽市文化路11號

第六條辦學性質和類型:獨立學院

第七條辦學層次:本科

第三章組織結構

第八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,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。

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,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的招生工作。

第十條學校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應當對招生考試和錄取的全過程進行監(jiān)督。監(jiān)督電話:0535-2603913、

第四章招生專業(yè)及計劃

第十一條2021年學校專業(yè)招生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告為準。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和學校網站向社會和考生公布。

第五章準入規(guī)則

第十二條按照《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》,實行備案錄取原則。

第六章費用、退款標準和補貼政策

第十三條收費標準:學校應當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(guī)定、當地經濟社會發(fā)展水平、辦學成本等確定收費標準。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《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鄭路辦發(fā)〔2018〕98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第十四條學校通過獎勵、貸款、資助、補貼和免除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(yè)。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、“綠色通道”、獎學金、學費減免和勤工儉學。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,按照《山東省學生資助管理辦法》(魯學〔2020〕15號)和學校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第七章資格審查和證書頒發(fā)

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,學校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審查,審查不合格的,取消入學資格。

第十六條專升本學生學習年限一般為2至4年。按照教學計劃完成規(guī)定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學生,由我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(yè)證書。??粕厴I(yè)證書的內容必須填寫為“× ×??破瘘c專業(yè)本科學習”,學習時間根據進入本科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。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,授予相應的學位。

第八章其他

第十七條:被專科錄取的新生,入學后不能轉專業(yè)。

第18條

招生咨詢電話:0535-2603997 2605333

郵箱:hdzs@qau.edu.cn

學校信息網:http://www.hdxy.edu.cn

學校招生信息網:http://www.hdxy.edu.cn/zs

第十九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。未經學校許可,學校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,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。

第二十條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輔導班,不印刷出版高考相關材料。

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向社會公開。

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上級政策不一致的,以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和上級政策為準。

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青島農業(yè)大學海都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。

青島農業(yè)大學海都學院2021年招生計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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